关于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2-12-13
各位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做好《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长假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本公司自2009年1月20日收盘结算时起将各交易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提高至23%,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提高至19%,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根据规定须提高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希望客户注意防范市场风险, 控制好资金和持仓,谨慎交易,轻仓过节。
特此通知。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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