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交割月提示
时间:2014-10-24

1.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规定,请持有AL1411、CU1411、ZN1411、PB1411合约的投资者在10月31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RB1411、WR1411、HC1411合约的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AU1411合约的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AG1411合约的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

2.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规定,自然人投资者持仓不允许进入交割月。请持有A1411、B1411、C1411、M1411、Y1411、P1411、L1411、V1411、J1411、JM1411、I1411、FB1411、BB1411、PP1411、JD1411合约的自然人投资者于10月31日收盘前平仓,了结上述合约头寸。

3.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规定,自然人投资者持仓不允许进入交割月。请持有WH1411、PM1411、SR1411、CF1411、TA1411、OI1411、RI1411、ME1411、FG1411、RS1411、RM1411、TC1411、JR1411、SF1411、SM1411合约的自然人投资者于10月31日收盘前平仓,了结上述合约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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