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9月23日“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即上期发[2014]131号),我司决定从2014年9月26日结算时起,将铝、石油沥青、燃料油、热轧卷板、铅、螺纹钢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4%;将铜、线材、锌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5%;将黄金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7%;将白银、橡胶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8%。
根据大商所9月22日“关于2014年国庆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即大商所发[2014]219号),我司决定从2014年9月26日结算时起,将玉米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1%;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聚乙烯、豆粕、棕榈油、聚丙烯、PVC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3%;将纤维板、铁矿石、焦炭、鸡蛋、焦煤、豆油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4%;胶合板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做调整。
根据郑商所9月22日“关于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即郑商发[2014]189号),我司决定从2014年9月26日结算时起,将粳稻、晚籼稻、早籼稻、普通小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2%;将棉花、玻璃、菜籽粕、油菜籽、硅铁、硅锰、白砂糖、强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3%;将菜籽油、甲醇、PTA、动力煤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于9月30日对风险超过100%的客户进行强行平仓,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调整持仓,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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